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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福利平台:各类员工工资计算方式汇总

2021-12-08 17:56

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是合法的?如何计算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下是企业福利平台整理的企业员工工资计算方法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福利平台:各类员工工资计算方式汇总

1.日工资,小时工资转换。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转换日工资,小时工资不排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转换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日。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104天)÷12月=21.75天。

2.加班工资计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经济补偿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4.计算年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一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20年以上,年假15天。

员工累计工作时间可根据档案、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5.员工入职,离职年假天数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

员工新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假天数按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

前款规定的转换方法为:(当年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工作时间转换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但转换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前款规定的转换方法为:(本单位当年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安排的年假天数。

6.医疗期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

7.病假工资计算。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8.计算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职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9.计算生育津贴。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第三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可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二倍工资的时效计算。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二十八条:二倍工资适用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处于连续状态,时效可以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一年。因此,实际支付的二倍工资不超过12个月。

11.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解雇的人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性工资和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平均。

具体平均方法为: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个人工作年限,以商业数量作为个人月工资、工资收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个人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12年以上按12年计算。

12.计算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根据《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计算工伤职工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的具体标准是上一年度职工在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注:上述假期算法可能在不同地区略有差异,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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