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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活不给人工费该怎么办?

2021-09-24 16:25

做了活不给人工费该怎么办

做了活不给人工费能够到劳动局举报或是申请办理劳动仲裁。

在用人公司欠薪的情形下,员工要先和用人公司商议,假如商议不能处理,则还可以利用下述法律法规渠道来处理:

(1)向当地的社会保障监督组织投诉。

(2)向本地劳务纠纷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必须 特别注意的是,要在关于劳动仲裁产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型关于劳动仲裁监察委员会明确提出申请书。

(3)根据起诉方式处理。

这又分三种状况:一是对于工作纠纷案,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气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到起诉。

二是经诉讼后都听从,工作仲裁裁决起效后,用人公司不实施的,员工可提交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归属于劳务公司借款类的可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是民事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

用人公司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务报酬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规定的,理应付款其差值一部分;贷款逾期不付款的,勒令用人公司按适应额度百分之五十之上百分之一百下列的规范向员工加付赔偿费: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书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立即全额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付款员工薪水的;

(三)分配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未按照本政策法规定项员工支出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我国境內的用人公司与员工产生的以下关于劳动仲裁,可用此方法:

(一)因确定劳务关系产生的异议;

(二)因签订、执行、变动、消除和停止劳动合同书产生的异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离职、辞职产生的异议;

(四)因上班时间、歇息请假、社保、福利、学习培训及其劳动防护产生的异议;

(五)因劳务报酬、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费等造成的异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薪水应该以现金方式按月付款给职工自己。不可拖欠或是无端托欠职工的薪水。

总的来说,员工给一些本人老总干活儿全是沒有合同书的保证下是非常容易被老板托欠人工费的具体情况的,可是即便如此她们做为常规的员工也是还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检举而且要求协助追讨自身劳动所得的钱的,假如检举不了还能够去法院起诉这一不给人工费的经营者的。之上便是笔者归整的內容。有在线律师,假如您有一切的疑虑,欢迎你及时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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