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员工保密协议与竟业协议书引起的异议

2021-09-22 16:15

案件回看

2011年3月,某商贸公司向已辞职的设计部门员工甲传出了催告函,说其触犯了与企业签署的《员工传统商业机密与竟业协议书》,在同行的另一家商贸公司就职室内设计师,规定其遵循协议书,不然按承诺规定赔付已付款的赔偿金的5倍。该员工收到催告函后向所属的企业离职,并将原商贸公司告到仲裁委,规定其付款传统商业机密和竟业的赔偿金。融合此案探讨法律法规对这些方面的要求及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彼此合同违约责任的难题。

刑事辩护律师观点

广东省华誉法律事务所郑贤春刑事辩护律师剖析觉得:伴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发展趋势,人才理念逐渐获得重视,可以说将来是基础知识的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的市场竞争,最后一定会反映在专业人才的竞争力上。因此许多公司在专业人才的选拨、塑造和辞职左右足了时间。

怎样定义此案中的商业机密呢?依据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0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商业机密具备不以群众所悉知、能为产权人产生权益、具备应用性;经产权人实行了保密措施的特点。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中抽象性的例举技术性数据和运营信息内容,包含设计方案、程序流程、商品秘方、加工工艺、做法、管理方法技巧、客户信息等信息内容。

此外一个定义是竟业,对于此事在《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中要求了竟业的目标和范畴、限期与经济补偿金、合同违约责任,因而公司能够在劳动合同书、员工准则及管理制度、消除劳务关系的合同中承诺竟业的责任。

员工违背承诺去公布、应用或是准许别人应用商业机密的,要承当合同违约责任,对用人公司导致重大损失的,理应依照法律规定承当承担责任。结合实际,非常少有公司在信息保密合同书和条文中承诺信息保密花费,现阶段并沒有确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向担负信息保密责任的员工付款信息保密费,但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公司向员工执行了付款信息保密费的责任,就会有专利申请权其执行保守秘密的责任,不然,这类承诺便会显失公平,在产生异议后,员工以公司应该付款信息保密花费做为抗辩的原因,公司收益的保护便会打折。相对而言,针对承担竟业责任的员工而言,公司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付款的方式和规范能够 承诺,一般是消除或停止事实劳动关系后,在承诺的竟业限期按月付款,自然公司能够 一次性计付。那在职人员期内和员工劳动合同书承诺薪水的一部分中包括了竟业的赔偿,是不是行得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书中也要遵循合同书的意思自治标准,只需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是还可以的,其赔偿在工资单里能有重点相匹配,员工对于此事也是十分知情人的。这类承诺是合乎法律法规,应获得法律法规的适用。

但在实际中,大部分公司给予竟业合同书时通常并没有确立承诺要付款赔偿,换句话说沒有付款赔偿。那麼这类协议书是不是失效呢?实践活动中观点不一样,有的觉得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标准,危害了员工权益考虑,理应失效;也有些人说归属于显失公平,在一年内能够 撤消。

此案中,甲并不可以由于某商贸公司沒有立即付款赔偿费而不会受到竟业条文的管束,自然公司若不付款经济补偿金,违背了法律规定和承诺的责任,员工还可以以诉讼的方法要求付款,若不通过相对应的程序流程要求救助可视作员工舍弃支配权。那样有助于均衡彼此的权益,能够 担负自己的合同违约责任,不可以简便的市场定位为协议书失效。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