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辞职后违背竞业协议责任的解决

2021-09-18 16:30

       辞职后违背竞业协议责任的解决

  宋某从原公司辞职后,未遵循其与原企业签署的竟业协议书,只是在行业具备市场竞争业务流程的别的企业寻找一份同样的工作中。原企业以违背竞业协议责任为由将宋某告到法院。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宋某输了官司,判刑退还赔偿费5000元,付款合同违约金21334元,人民法院与此同时裁定宋某应再次执行其与原企业相互间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

  

  被告宋某原为上诉人北京市思特奇信息科技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任职期从业通信运营商销售市场的售前服务适用工作中,出任高級产品运营。

  2000年11月,上诉人与宋某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承诺宋某在离去思特奇企业后一年内,不可建立、参加建立、入股或受聘于从业电信网经营业务流程支撑点系统软件及联通增值业务软件系统生产制造或运营的公司及与其说紧密关系的公司。《协议》中要求,宋某在辞职后应准时向思特奇企业递交具体、合理的工作证实;思特奇企业每一年应向宋某付款辞职前一年具体得到职工薪酬二分之一的赔偿费。《协议》还要求,假如宋某在竞业协议期内违背竟业责任条文的,除应退还思特奇企业早已付款的赔偿款外,还需向思特奇企业付款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金额为协议书承诺赔偿费总金额的50%。

  人民法院经审判查清,宋某于2004年8月5日从思特奇企业辞职。2004年9月1日,北京市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思特奇企业邮递了一份宋某在该企业运行的工作证明。9月7日,上诉人思特奇企业向宋某付款了第一期赔偿费5000元。宋某辞职后具体是到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职。该企业与思特奇企业均是中国电信网等通信运营商特定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公司和服务供应商,归属于同业竞争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人民法院经审判觉得,宋某的方式触犯了《竞业限制协议》的承诺,归属于毁约个人行为,由此人民法院提出以上终审判决。

有关连接

  竞业协议一般可分成二种,即法律规定竞业协议和承诺竞业协议。

  法律规定竞业协议具备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要求,执行董事、主管不可直营或是为别人运营和它所就职企业相同的运营或是从业危害本企业利润的主题活动。

  承诺竞业协议就是指企业与其说本企业的特殊从业者对竞业协议个人行为要用合同书的形式完成承诺,法律法规并不开展强制标准。竞业协议合同书是协议的一种,因为它所限定的是员工的随意就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书有实质上的不一样。承诺竞业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最易于造成劳务纠纷。

  大法官提议,为了更好地有效的保障公司的权益,公司与员工签署竞业协议合同书应遵循三条标准:其一,竞业协议只有是限定员工的就业权,而无法是夺走其学生就业权;其二,公司在限定员工的就业权时应给与员工有效的赔偿;其三,竞业协议時间不能太长,防止危害员工依规享受的学生就业就业支配权。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上一篇:竟业有哪些要求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