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在家里工资怎么算
2021-09-14 16:07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要求:
对己经产生甲类传染病病案的场地或是该场地内的指定范围的工作人员,所在城市的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能够 执行隔离措施,在防护期内,所属单位不可终止付款其防护的时候的工作中酬劳。
“对新式新冠病毒传染的肺部感染病人、疑是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防护医治期内或密切接触期内及其因政府部门执行隔离措施或采用别的应对措施造成不可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的企业员工,公司应该付款员工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酬劳”。
因而,不论是防护医治、自我隔离观查14天,或是因别的应对措施而无法保证正常的工作,企业理应视作给予正常的工作并付款标准工资、奖励金、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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