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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条例【全篇】

2021-03-19 14:22

本人社保利益纪录就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媒介纪录的体现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执行社保责任、享有社保利益情况的信息内容,比如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交费信息内容、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享有个人社保工资待遇等信息内容。其其关键目地便是维护保养缴纳社保人合法权利,让缴纳社保人或缴纳社保企业随时随地掌握个人社保状况,随时随地了解有关个人社保工资待遇调节信息内容。为了更好地搞好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面,在我国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依据有关规章制订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出台政策】: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法办
【发文字号】:人力资源局社会保障部 部令第14号
【实行時间】:2011年7月1日起
【有关规章】:我国社保

文件目录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收集和审批
第三章 存放与维护保养
第四章 查看和应用
第五章 保密性和安全工作
第六章 法律依据
第七章 附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缴纳社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标准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社保本人利益纪录,就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媒介纪录的体现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执行社保责任、享有社保利益情况的信息内容,包含以下內容:
(一)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社保备案信息内容;
(二)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交纳社会保险金、得到有关补助的信息内容;
(三)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享有社保工资待遇资质及领到工资待遇的信息内容;
(四)缴纳社保工作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信息内容;
(五)别的体现社保本人利益的信息内容。

第三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承担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法,出示与社保本人利益纪录有关的服务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信息化管理综合性监督机构(下称信息内容组织)对社会发展  商业保险本人利益纪录出示服务支持和安全防范措施服务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对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法执行监管。

第四条  社保本人利益纪录遵照立即、详细、精确、安全性、保密性标准,一切企业和本人不可用以商业服务买卖或是盈利主题活动,也不可违反规定向别人泄漏。

第二章  收集和审批

第五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根据业务流程经办人员、统计分析、调研等方法获得缴纳社保工作人员有关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另外,理应与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工商局、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等  单位通告的状况开展核查。
与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签署服务合同的定点医疗机构、药物运营企业、工伤事故  康复治疗组织、辅助器具安裝配备组织、有关金融企业等(下称社保服务项目组织)和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理应立即、精确出示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社保  经办人员组织理应依照要求程序流程开展审查。

第六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根据业务流程经办人员初始材料立即收集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根据互联网技术经办人员社保业务流程收集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的,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性措  施。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在经办人员前台接待进行社保本人利益数据采集工作中,不可在后台管理数据库查询立即入录、改动数据信息。
社保本人利益纪录中交费金额、工资待遇规范、个人帐户存储额、缴  费期限等工资待遇计发的数据信息,理应依据事前设置的业务流程标准,根据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对初始采集数据开展测算解决后转化成。

第七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创建社保本人利益数据采集的评审、审批、核查、审核规章制度,确立岗位工作职责,并在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中开展职位权限管理。

第三章  存放和维护保养

第八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和信息内容组织理应配置社保本人利益纪录存放的场地和设施,创建并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业务流程网络系统。

第九条  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存放理应合乎下列规定:
(一)创建健全的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存储系统方法;
(二)按时对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的存放、可载入、备份数据纪录情况等开展检测,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三)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理应按时备份数据,备份数据物质外地储放;
(四)存放的硬件软件自然环境、储存媒介等产生变化时,理应立即对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开展转移、变换,并保存原来数据信息备查簿。

第十条  缴纳社保人员流动学生就业申请办理社保关联迁移时,新缴纳社保地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立即搞好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接受和管理方面;原缴纳社保地社保经办人员组织在将社  会商业保险本人利益纪录转走后,理应依照要求保存原来纪录备查簿。

第十一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分配专业工作员对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开展管理方法和平时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的一致性、合规,并依照要求程序流程调整和填补。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不可授权委托别的企业或是本人独立承担社保本人  利益数据信息维护保养工作中。别的企业或是本人帮助维护保养的,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两者之间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创建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维护保养系统日志,对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维护保养的時间、內容、维护保养缘故、解决方式和责任者等开展备案。

第十三条  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的收集、存放和维护保养等阶段涉及到的书面报告理应归档备查簿。

第四章  查看和应用

第十四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向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对外开放社保本人利益查询记录程序流程,定义可供查看的內容,根据社保经办人员组织营业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或是电話、网址等方法出示网络查询。

第十五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营业网点理应开设专业对话框向缴纳社保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公司出示免费查询服务项目。
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向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查看自己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需  持自己合理身份证;缴纳社保工作人员授权委托别人向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查看自己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授权代表应持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原材料和自己合理身份证。必须书面形式查看结  果或是出示自己缴纳社保交费、工资待遇享有等书面形式证实的,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依照要求出示。
缴纳社保用人公司凭合理证明材料能够向社保经办人员组织免费查询本单  位交费状况,及其员工在本企业工作中期内涉及到本方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缴纳社保工作人员或是用人公司对社保本人利益纪录存有质疑时,能够向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明确提出书面形式审查申请办理,并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开展核查,  的确存有不正确的,理应纠正。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信息内容组织根据宏观管理、管理决策及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设计等目地,必须应用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根据业务流程要求要求  范畴出示。非因依规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必须的,所出示的內容不可包括能够立即鉴别个人信息的信息内容。

第十八条  相关行政机关、司法部门等因执行工作岗位职责,依规必须查看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依规依照要求的查看目标和纪录新项目出示查看。

第十九条  别的申请办理查看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企业,理应向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明确提出申请书。申请办理理应包含以下內容:
(一)申请办理企业的合理证明材料、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二)查看目地和法律规定;
(三)查看的內容。

第二十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接到依前条要求明确提出的查看申请办理后,理应开展审批,并依照以下情况各自做出解决:
(一)对依规理应给予出示的,依照要求程序流程出示;
(二)对无法律规定的,理应向申报人做出表明。

第二十一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对除缴纳社保工作人员自己以及用人公司之外的别的企业查看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状况开展备案。

第二十二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不可向一切企业和本人出示数据库查询全库互换或是出示超过要求查看范畴的信息内容。

第五章  保密性和安全工作

第二十三条  创建社保本人利益纪录保密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信息内容组织、社保服务项目组织、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以及工作员对工作中得知的社保本人利益纪录担负保密性义务,不可违反规定向别人泄漏。

第二十四条  根据本方法第十八条要求查看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不可将获得的社保本人利益纪录作为承诺以外的别的主要用途,也不可违反规定向别人泄漏。

第二十五条  信息内容组织和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理应不断完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和安全性管理方案,提升应急方案管理方法和灾祸修复演习,保证社保本人利益网络信息安全。

第二十六条  信息内容组织理应依照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的规定,创建社保本人利益数据库查询客户管理方案,确立网站管理员、数据管理员、业务流程经办人员客户和记录查询客户的岗位职责,推行客户身份验证和权限管理。
网站管理员、数据管理员不可做兼职业务流程经办人员客户或是记录查询客户。

第六章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以及他相关行政机关、司法部门违背保密性责任的,理应依规担负法律依据。

第二十八条  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信息内容组织以及工作员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别的立即责任人依规给与处罚;给社保股票基金、用人公司或是本人导致损害的,依规担负承担责任;组成违背突发事件应对个人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规给予惩罚;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一)未立即、详细、精确记述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的;
(二)网站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做兼职业务流程经办人员客户或是记录查询客户的;
(三)与用人公司或是本人恶意串通,仿冒、伪造社保本人利益纪录或是出示虚报社保本人利益信息内容的;
(四)遗失、毁坏、违规消毁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
(五)私自出示、拷贝、发布、售卖或是变向买卖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的;
(六)违背安全工作要求,将社保本人利益数据信息授权委托别的企业或本人独立管理方法和维护保养的。

第二十九条  社保服务项目组织、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及其依照本方法第十九条要求获得本人利益纪录的企业以及工作员,将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用以与社保经办人员组织承诺以  外主要用途,或是导致社保本人利益数据泄露的,依规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别的立即责任人给与处罚;给社保股票基金、用人公司或是本人导致损害的,依规  担负承担责任;组成违背突发事件应对个人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规给予惩罚;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三十条  一切机构和本人不法出示、拷贝、发布、售卖或是变向买卖社保本人利益纪录,有非法所得的,由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行政机关收走非法所得;归属于社保服务项目  组织、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的,可由社保经办人员组织两者之间消除服务合同;依规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别的立即责任人给与处罚;给社保股票基金、用人公司或是个  人导致损害的,依规担负承担责任;组成违背突发事件应对个人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规给予惩罚;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七章  附录

第三十一条  社保本人利益纪录管理方法涉及到财务会计等原材料,我国对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要求。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相关业务流程接纳别的监督机构监管的,按照其  要求实行。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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