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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不给赔偿就失效

2021-09-13 16:31

近些年,人才流动的次数愈来愈高,而新科技优秀人才的流动性通常推动的是企业商业秘密和关键技术的外流。因而,人才流动中的“竞业协议”要求变成许多创业者关心的难题。市一中院大法官表明,公司商业机密的维护理应提早防止,同员工签署“竞业协议”的信息保密承诺,就可以规定员工在辞职后一定期内内不能在相同领域中就职。根据在我国原有的相关要求,“竞业协议”時间不能超出三
年。自然,在承诺“竞业协议”的与此同时,公司要给员工一定的赔偿。要是没有赔偿仅有竞业协议,此承诺失效,员工并不受此承诺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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