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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综合性测算时间工时制度的员工因疫情防控必须加班加点,加班费的规范是啥?

2021-09-07 16:38

推行综合性测算时间工时制度的因疫情防控必须加班加点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依照300%付款加班费;别的時间则需看在整体测算期内是不是超出上班时间数量,沒有超出的无需付款加班费,超出的则依照增加上班时间付款150%的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2号)第七条要求,“推行综合性测算时间工时制度的公司,在整体测算期内内,假如员工在具体上班时间数量超出该期限的标准规定上班时间数量,超出一部分应视作增加上班时间。假如在全部综合性测算时间内的具体上班时间数量不超过该期限的标准规定上班时间数量,仅仅该综合性测算时间内的某一实际日(或周、或月、或季)超出标准规定上班时间,其超出一部分不可视作增加上班时间。”除此之外,该复函第五条要求:“在其中法律规定请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要求付款薪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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