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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是不是归属于职工薪酬

2021-09-06 15:54

一、经济补偿是不是归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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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解决上,付款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应当记入公司的员工薪酬,有关要求以下:

《公司会计制度第9号—员工薪酬》第二条 员工薪酬,就是指公司为获取员工给予的业务而给与多种方式的酬劳及其别的相应开支。员工薪酬包含:

(一)员工工资、奖励金、补贴和补助;

(二)员工福利费;

(三)医保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工伤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金;

(四)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员工教育投入;

(六)非贷币性福利;

(七)因消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给与的赔偿;

(八)别的与得到员工给予的服务项目有关的开支。

个人所得税层面:应当按“薪水、薪酬所得的”计税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公司产生的合理性的职工薪酬开支,准许扣减。

前述所称工资薪金所得,就是指公司每一缴税本年度付款给在本公司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的全部现钱方式或是货币性方式的劳务报酬,包含标准工资、奖励金、补贴、补助、年尾涨薪、加班费,及其与员工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收益性支出。

二、不纳入经济补偿数量的范畴

员工的下列劳动所得不纳入经济补偿数量的范畴:

(一)社保福利花费,如殡葬慰问金救济费、日常生活艰难补助金、计划生育政策补助等;

(二)福利费用用,如工作服装、解毒剂、清爽饮品花费等;

(三)按照规定未纳入职工薪酬的各种各样劳务报酬以及他劳动所得,如造就发明奖、我国星光奖、社会科学奖、科技进步进步奖、意见和建议和工艺改善奖、中华民族技术巨奖等,及其稿酬、讲课费、汉语翻译费等。

用人公司必须付款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实际上 或是比较多,而具体的法律规定便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要求。有些人觉得如果彼此协商一致消除劳动合同书得话,这时企业无需付款经济补偿,但实际上 如果用人公司最先明确提出提早消除劳动合同书,即便 以后彼此的确是协商一致消除了,那样的情形下企业依然是必须 付款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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