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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最新政策:用人公司有意增加工作時间将吃罚款单
2021-09-01 16:01
新闻记者从海口市市社保局获知,三亚市宣布公开了《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表》,对诸多员工所分外关心的“用人公司违反规定增加员工上班时间”等违纪行为作出了具体的要求。用人公司有意增加工作時间将吃罚款单。
三亚市要求,“用人公司违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或是规章制度增加员工上班时间的”分成4种违反规定方式(按每一个一切正常工作日测算):“增加上班时间1小时之上2钟头以内的”属“轻度违反规定”;“增加上班时间2钟头之上5钟头以内的”属“一般违反规定”;“增加上班时间5个小时之上8钟头以内的”属“较重违反规定”;“增加上班时间8钟头左右的”则属“比较严重违反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公司违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或是规章制度增加员工上班时间的,由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予以警示,勒令期限纠正,并能够依照受损害的员工每个人一百元之上五百元下列的规范测算,惩处处罚。”
员工可依据本人具体情况,测算所属单位是不是具有不法延迟个人行为以及比较严重水平,可向三亚市社会保障监管部门开展举报。(张永峰 赵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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