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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条例”搁浅,叩问执政为谁

2021-03-16 14:19

  记者近日获悉,备受关注的社保基金监管条例由于争议较大,可能以变通的方式率先出台:降格为部委规章,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配套规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

  这无疑是一条令人五味杂陈的消息。当然,这不能怪记者的“获悉”,而在于新闻事实。

  一则,公众若干年来普遍担心的社保基金监管问题总算有了解决的眉目。二则,本该是国家层面的条例却又降格为部委规章。且不说变通的方式时常就丢掉了原则,是种次优选择。就说这部委规章较之国家法规,无论职能还是效力,显然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因而对于社保基金的监管,也就缺乏了应有的力度。结果必然是本可解决了或解决好的问题,因为部门之间的争议,变得不一定了。

  作为我国社保领域的基本大法,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程序,其相关的配套规章也会于年内陆续出台。问题是社保基金监管条例从2008年底起草,到如今已经快4年了,目前在一些重要的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坦言,“几乎是十几次易稿”、“各方博弈依旧。”

  各方在“博弈”什么呢?无非是社保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比如在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上,就有不同声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希望由其全面托管,而各省则希望由省一级管理,人力社保部也提出由该部设立部门托管社保基金。又比如在基金运作方面,条例希望能更为积极一些,可相关部门依然偏向保守稳健,等等。

  不管怎样,姑且抛开部门之间的争议是为了自身利益之谈,但这样迟迟未能达成共识,致使监管条例搁浅,其隐含的问题和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这说明,关乎众多人利益的社保基金管理,至今还处在混乱状态,没有规则,无人监管。缺乏章程,自由泛滥。由此带来的负利率问题是小,基金安全不安全问题可就大了。不是就有人老打社保基金的“主意”,使得基金去向成谜以致发生了惊天大案吗?

  而今,历时4年的争议仍未“共识”,“各方博弈依旧”,“几乎是十几次易稿”都不成,结果弄的只能“变通”、“降格”还是“可能”。即便“可能”能尽快变成现实又能怎样?还不是规章力度不够,监管打折缩水?亿万人的保命钱悬在空中,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这,竟然是因为区区几个部门之争、达不成共识!真不知是国计民生重要还是部门之间的争议和共识重要?

  有首歌曲唱得好: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这回的现实是:我知道你是谁,我却不知道你为了谁。社保条例争议4年,至今难产而搁浅,看似一部配套条例出台之前部门之间的争议,叩问的则是这些部门执政为谁的问题。

  其实不止社保条例。许多事关国计民生的“条例”所以搁浅,都不乏部门、地方,利益集团从中“争议”。这绝非一种正常现象,不可再听之任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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