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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可以达到一千元
2021-08-18 16:02
吉林人力资源局社保厅负责人说,此次调节最低工资标准规范,是贯彻执行吉林省委省委执行“惠民工程项目”的实际措施,将强有力地提升 吉林中低收入员工的工资水平,减轻物价水平提高产生的生活压力,确保中低收入员工尤其是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上生活水平。
吉林从5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实际规范为:长春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一千元;吉林省、松原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950元;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89零元;别的县(市)和吉林长白山管委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830元。
据了解,调节后,各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均值提高21.95%。调节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做到了员工平均收入的37%,比原规范占员工平均收入占比34%提升 3个点。
来源于劳动合同法(www.lawtime.cn/info/la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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