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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薪水务必付清吗

2021-08-12 15:27

离职薪水务必付清吗

是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务关系彼此依规消除或停止劳动合同书时,用人公司应在消除或停止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员工离职的方法

有关员工离职的方法包含下列三种:

1、劳动合同书满期,员工积极明确提出不会再继签,彼此相互之间无须做一切赔偿。一般企业会提早30天征求你自己是不是继签的建议,员工理应如实回应是不是继签。

2、员工积极离职,理应提早30天以书面通知明确提出,彼此商议赔偿计划方案,完成辞职。只需员工按法定条件明确提出离职,用人公司沒有任何借口停留员工,除非是员工给用人公司导致财产损失并未交通事故结案或是未依照劳动合同书承诺担负合同违约责任的,才能够 回绝申请办理离职流程。

有的职位因涉及到商业秘密等,必须提早通告,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時间。可是员工务必执行提早30天书面形式离职及交接等法定条件,不然要赔付给用人公司导致的财产损失。

3、达到法定程序的没有理由离职。

离职即辞掉职位,是员工向用人公司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关系的个人行为。离职一般有二种情况,一是依规马上消除劳务关系。如用人公司对员工有暴力行为或威协个人行为逼迫其工作、不按合同书承诺付款薪水等,员工能够 随时随地向用人公司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的规定;二是依据员工自身的挑选,提早30日以书面通知通告用人公司消除劳动合同书关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早通告消除劳动合同书】员工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知通告用人公司,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员工在实习期内提早三日通告用人公司,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

第三十八条【员工单方面消除劳动合同书】用人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书承诺给予劳动防护或是工作标准的;

(二)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

(三)未依规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四)用人公司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要求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员工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的别的情况。

用人公司以暴力行为、威协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逼迫员工工作的,或是用人公司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员工能够 马上消除劳动合同书,不需事前告之用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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