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2003本年度我国最低工资标准规范未作调节

2021-08-12 15:21

依据我国2003年的社会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学生就业等具体情况,经请示报告省人民政府允许,我国2003本年度公司最低工资标准规范规范仍按2002年省人民政府施行的七类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实行。某些地域的确必须调节的,可在2002年施行的规范中挑选明确和发布实行,并报省里办理备案。

[详细广东社会保障厅《关于2003年度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2003年12月1日 粤劳社[2003]154号)]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