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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期内薪水薪资福利
2021-03-10 14:30
(一) 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期内,其原享有的薪水、奖励金、福利费用和各种补助等工资待遇应终止实行,由公司酌情考虑发送给生活费用。
(二) 收容教育满期回公司,再次从业原工作中的,修复其原享有的薪水、奖励金、福利费用和各种补助工资待遇,调节岗位的,薪水、奖励金、福利费用和各种补助由公司再次明确。
(三) 被收容教育工作人员原享有工伤险工资待遇的,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要求的“在实行收容教养期内或是违法犯罪拘役期内,其工伤险工资待遇能够 发送给”的要求实行。
[详细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室 《关于卖淫嫖娼人员被收容教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年5月30日劳办发[199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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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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