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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辞职交接工作没完成回绝发放工资该怎么办

2021-07-27 15:53

企业以辞职交接工作没完成回绝发放工资该怎么办

给予工作得到酬劳是员工的法律规定支配权,一切一位员工为企业给予了工作,企业就应当立即全额付款你的薪水,企业以任何借口拒不付款你劳务报酬全是沒有法律规定的。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要求:员工理应依照彼此承诺,申请办理交接工作。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相关要求理应向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的,在受理交接工作时付款。换句话说,依照法律法规,就算是员工沒有依照承诺申请办理交接工作办理手续,用人公司的支配权也就是能够 临时不付款经济补偿,待员工按照承诺申请办理交接工作时与此同时付款经济补偿。

可是劳务报酬和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要求,劳务关系彼此依规消除或停止劳动合同书时,用人公司应在消除或停止劳动合同书时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假如在工作履行合同全过程中,企业未立即付款劳务报酬是要担负相对应的法律依据的。

专业知识连接:什么情况沒有经济补偿?

1、员工积极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或是积极表明不继签原合同书的,用人公司可以不付款经济补偿。

2、员工在劳动合同书期内,因为主管机构激发或迁移所在单位而被消除劳动合同书,未导致下岗的,用人公司可以不付款经济补偿。

3、因为员工的过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9条上述,用人公司能够 单方面消除劳动合同书,而且可以不付款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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