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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是不是能够 替代加班费
2021-07-09 16:08
调休是不是能够 替代加班费
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公司和员工觉得分配调休能够 替代加班工资,但事实上按照法律法规,用人公司除在歇息日分配加班加点能以分配调休替代加班费酬劳外,在平常的延迟加班加点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是不可以以调休来替代加班加点酬劳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依照以下规范付款高过员工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的薪水酬劳:
(一)分配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酬劳;
(二)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调休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酬劳;
(三)法律规定请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酬劳。”
由此,用人公司在歇息日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能够 最先分配员工调休,在没法分配调休时,理应付款加班工资。可是,针对用人公司分配延迟加班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就不可以以分配调休为由回绝付款员工的加班费,用人公司务必依照日基数的150%或300%付款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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