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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待遇怎么写申请(给员工福利总结怎么写)

2023-07-27 12:13

如何撰写员工活动和福利计划?

可以参考员工福利关怀建设。关怀分为三层、第一层、第二层核心员工和第三层普通员工

财产人员手册:薪酬与福利

一、工资政策

1、为了吸收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个职位所需的技能、职责和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工资。

2、员工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确定,包括工作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个人工作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和加薪的基本因素。

3、当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他们会被告知他们的工资。

二、工资发放

1、上个月的工资将于下个月10日发放。月中雇员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薪按月计算。工资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月薪是上个月的月薪。

2、发薪时,员工必须核对金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门查询,以便及时核对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询问、比较收入状况,不得向外界透露工资收入状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取决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员工经验、教育背景和人才供需。公司将根据年度业绩、个人工作业绩和市场状况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X司龄100元;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X司龄50元(司龄6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金额由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个人工作表现决定。

四、工资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可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调整:

1、工资津贴的常规调整是指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绩和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变化,相应调整员工的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升,其对象是在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造显著利润的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突出成就;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的其他人员。

3、如果员工职务发生变化,其工资津贴应相应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职务级别的工资范围内。

4、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低于平均水平的员工,可能会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工资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公司事后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才能支付加班工资(详见《加班管理条例》)。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缴纳养老金、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健康检查,并可能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在指定地点享受公司提供的标准午餐。保安人员提供两份标准晚餐(中餐和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到三次集体活动,如郊游或聚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并提前一周通知员工准备。

6、婚庆礼金

(一)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礼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相关证明。

7、丧葬礼金

(一)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的,公司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二)正式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一)正式员工在劳动期间过生日的,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放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在本月十日前发放。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以下日期作为公司的常规假日(如有变更,应提前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但由于业务需要,需要加班。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公司决定的其他休假日;

4、如果常规假日适合周六和周日,第二天不补假。

(二)年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今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2年以上的,可享受今年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最长不超过60天;

2、年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长至次年;年假至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至少一周;

4、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1)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三)因故被解雇的;

5、年假可以代替疾病和事假,但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提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为期三天的婚假。初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受为期10天的婚假(女性年满23岁;男性年满25岁)。婚假包括公共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使用,员工享受婚假时应出示结婚证;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正常情况下月实际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难产者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产后使用;

3、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休假42天3个月以上;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际工资的100%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际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就医;

2、患病不能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致电部门主管,并说明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者休养的,应当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视为旷工;

4、病假应当在生病当天或者第二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办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X请假天数;90天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超过90天,酌情给予基本生活补贴。

(六)丧假

1、员工死于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包括公共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正常情况下月实际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时,应当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者丧葬证明。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不能在公共假日团聚,每年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10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可以每两年休一次假,20天;

3、已婚员工每两年探望一次父母假,假期为10天;

4、如果员工有生父母和养父母,只能探望一方(主要是供养关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的配偶和父母已经死亡,没有再婚,周围也没有孩子。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其他地方寄养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应根据实际需要核实;

8、员工在探亲假期间生病时,其病假天数仍作为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得延长;员工因急病、重病、假期届满不能按期返还的,可以按照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办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年度探亲假;

10、高校分配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伤出差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员工休假计划,并报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2)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同时集中在一段时间内,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需要,如年假、探亲假和婚假。首先,他们应该以书面形式申请,然后他们应该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个别公司员工累计年假全部用完,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请假的,可以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7天,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5)除特殊原因外,请假审批手续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六)事假期间不享受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工资甚至辞退一个月以上或者无期休假。

(七)各条款假期的审批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经部门经理批准,经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的普通员工,必须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发放基本工资,即总工资1月工资津贴/当月天数X请假天数。

(九)集中例行假日轮休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度假(春节、五一、国庆)。轮换休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经部门经理批准;

2、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送综合管理部备查,并作为考勤依据;

3、轮休方式:

(1)对象:假日集中工作的员工:

(2)集中度假工作的员工可以自行预定休假天数,但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确定(一般在本月完成),并报综合管理部门;

(3)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集中假日工作的员工轮换休息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司《加班管理条例》发放加班费;

(4)员工选定的休息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停止或与他人交换,也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个月休息。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在前一天下午5点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

(5)员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的,可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在当月指定日期补休;

(6)集中度假上班的员工可适当增加轮休天数,增加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2-5天)。

如何撰写员工活动和福利计划?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行政人员CLUB

位置:2022-行政板块-107

可以参考员工福利关怀建设。关怀分为三层、第一层、第二层核心员工和第三层普通员工

物业员工手册:工资和福利

一、工资政策

1、为了吸收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个岗位所需的技能、职责和员工自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工资。

2、员工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确定,包括岗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个人工作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和加薪的基本因素。

3、当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他们会被告知他们的工资。

二、工资发放

1、上个月的工资将于下个月10日发放。月中雇员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薪按月计算。工资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月薪是上个月的月薪。

2、发薪时,员工必须核对金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门查询,以便及时核对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询问、比较收入状况,不得向外界透露工资收入状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取决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员工经验、教育背景和人才供需。公司将根据年度业绩、个人工作业绩和市场状况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X司龄100元;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X司龄50元(司龄6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金额由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个人工作表现决定。

四、工资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可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调整:

1、工资津贴的常规调整是指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绩和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变化,相应调整员工的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升,其对象是在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造显著利润的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突出成就;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的其他人员。

3、如果员工职务发生变化,其工资津贴应相应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职务级别的工资范围内。

4、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低于平均水平的员工,可能会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工资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公司事后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才能支付加班工资(详见《加班管理条例》)。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缴纳养老金、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健康检查,并可能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在指定地点享受公司提供的标准午餐。保安人员提供两份标准晚餐(中餐和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到三次集体活动,如郊游或聚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并提前一周通知员工准备。

6、婚庆礼金

(一)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礼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相关证明。

7、丧葬礼金

(一)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的,公司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二)正式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一)正式员工在劳动期间过生日的,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放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在本月十日前发放。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以下日期作为公司的常规假日(如有变更,应提前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但由于业务需要,需要加班。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公司决定的其他休假日;

4、如果常规假日适合周六和周日,第二天不补假。

(二)年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今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2年以上的,可享受今年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最长不超过60天;

2、年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长至次年;年假至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至少一周;

4、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1)当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三)因故被解雇的;

5、年假可以代替疾病和事假,但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提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3天的婚假。第一次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受10天的婚假。婚假包括公共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使用,员工享受婚假时应出示结婚证明;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正常情况下月实际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难产者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产后使用;

3、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休假42天3个月以上;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际工资的100%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际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就医;

2、患病不能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致电部门主管,并说明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者休养的,应当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视为旷工;

4、病假应当在生病当天或者第二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办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X请假天数;90天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超过90天,酌情给予基本生活补贴。

(六)丧假

1、员工死于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包括公共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正常情况下月实际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时,应当向综合管理部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者丧葬证明。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不能在公共假日团聚,每年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10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可以每两年休一次假,20天;

3、已婚员工每两年探望一次父母假,假期为10天;

4、如果员工有生父母和养父母,只能探望一方(主要是供养关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的配偶和父母已经死亡,没有再婚,周围也没有孩子。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其他地方寄养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应根据实际需要核实;

8、员工在探亲假期间生病时,其病假天数仍作为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得延长;员工因急病、重病、假期届满不能按期返还的,可以按照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办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年度探亲假;

10、高校分配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伤出差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员工休假计划,并报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2)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同时集中在一段时间内,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3)员工应服从年假、探亲假、婚假等工作需要,先书面申请,然后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个别公司员工累计年假全部用完,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请假的,可以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7天,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5)除特殊原因外,请假审批手续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六)事假期间不享受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工资甚至辞退一个月以上或者无期休假。

(七)各条款假期的审批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经部门经理批准,经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的普通员工,必须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发放基本工资,即总工资1月工资津贴/当月天数X请假天数。

(九)集中例行假日轮休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度假(春节、五一、国庆)。轮换休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经部门经理批准;

2、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送综合管理部备查,并作为考勤依据;

3、轮休方式:

(1)对象:假日集中工作的员工:

(2)集中度假工作的员工可以自行预定休假天数,但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确定(一般在本月完成),并报综合管理部门;

(3)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集中假日工作的员工轮换休息的,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司《加班管理条例》发放加班费;

(4)即选定的轮换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无休止或与他人交换,也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个月的补休。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应在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5)员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的,可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在当月指定日期补休;

(6)集中度假上班的员工可适当增加轮休天数,增加天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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