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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控措施
2022-11-17 15:51
1、设定或是特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机构,配置职业或是兼职的职业安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
2、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意见;
3、创建、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创建、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档案资料和员工身心健康监测档案资料;
5、创建、完善办公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检测及评价机制;
6、创建、完善职业病危害安全事故事故应急预案。
7、用人公司选用高效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并且为员工给予本人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
8、我国激励研发、开发设计、营销推广、运用有益于职业病防治保护职工身心健康新技术、新技术、新型材料,强化对职业危害的基本原理和产生有规律的基础科研,提升职业病防治科技进步水准;积极主动选用高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性、加工工艺、原材料;禁止使用或是取代职业病危害很严重的技术性、加工工艺、原材料。
用人公司理应优先选择选用有益于预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心健康新技术、新技术、新型材料,逐渐取代职业病危害很严重的技术性、加工工艺、原材料。
9、造成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公司,必须在醒目位置设定公示栏,发布相关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办公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检验结果。
对存在比较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位,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定警示标志和汉语警告表明。提醒表明理应注明造成职业病危害的类型、不良影响、防止及其紧急救护对策等相关信息。
10、对可能会发生亚急性岗位受损的有害、有危害办公场所,用人公司理应设定警报系统,配备当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安全通道和必须的泄险区。
11、对放射性办公场所和放射性药品的运送、存储,用人公司务必配备防护装备和警报系统,确保触碰射线相关工作人员配戴本人剂量计。
12、对职业病防护机器设备、抢险救援设备和本人所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人公司理应开展经常的维护保养、维修,按时检验其性能成效,保证其处在正常情况,不得随意拆卸或是停用。
13、用人公司理应执行由专业人员负责的职业病危害要素日常检测,以确保检测系统处在正常运转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实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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