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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经分析发觉矽肺病怎样处理?
2022-11-17 15:50
依据劳社部(63)中劳薪字第641号复函的相关规定,职工死亡之后,经解剖学诊断身患Ⅱ、Ⅲ期矽肺病,或患Ⅰ期矽肺合拼活动性肺结核病,并确认其曾经有过长期性触碰矽尘的职业史,能够给与因工死亡工资待遇。而对其身亡之前待遇,不会再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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