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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加班加点夜夜里归
2022-08-30 16:09
侓师称这一举动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新闻通稿(新闻记者李国莹)前一天在下午,群众李小姐打电话本报民生热线说,在北京某企业的工作堂弟,基本上天天都要加班加点,深夜12时回家是常有的事,通常情况下都是夜里八九的时候才能回家了,堂弟与他的同事都不敢说话。
据李小姐详细介绍,她表哥的公司加班实在太多了,早晨8时30分照常上班,但休息时间却难以保证,并且根本就没有双休日日。堂弟与他的朋友害怕去劳动局投诉的原因是因为,怕企业得知后炒她们大鱿鱼,而且现在找一份工作不易。而公司规定,老板不下班了,员工就不可以下班了。由于员工把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耗在企业,工作效能反倒极低。
据统计,《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沟通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1钟头;因特殊原因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在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的环境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能超过3钟头,可是每月不能超过36钟头。相关侓师强调,假如李小姐体现情况属实,那么这个企业的确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接着,新闻记者与该企业一位罗总建立联系,他听完记者的复述后表示感激,还说一定开展用心调查分析,尽可能改进员工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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