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公司要求离职不发奖金合理合法吗

2021-05-31 16:23

员工在劳务关系中处在劣势,很多人 怕明确提出辞职企业没发年终奖金,一拖再拖害怕辞职,也是有企业要求:一旦辞职,没发年终奖金。那麼,企业要求员工离职没发年终奖金的作法是不是合理合法?下边我为您详尽解读。

公司要求离职不发奖金合理合法吗

大半年奖、全年度奖全是薪水的构成部分之一,因而,企业有关“离职没发年终奖金”的作法是违反规定的,员工有权利依照法定条件明确提出离职,并规定公司按期、全额的付款其奖励金。

法律法规依据以下:

1、中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要求:“职工薪酬由以下六个一部分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时工资;(三)奖励金;(四)补贴和补助;(五)日夜奋战薪水;(六)特殊情况下付款的薪水。”

该要求第7条要求:“奖励金就是指付款给员工的超量劳务报酬和降本增效的劳务报酬。包含:(一)生产制造奖;(二)节省奖;(三)工作竞赛奖;(四)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奖赏薪水;(五)别的奖励金。”

2、中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要求:“……(一)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奖包含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性(无事故)奖、考评各类经济数据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金(工作分紅)等。……”

不难看出,大半年奖、全年度奖全是奖励金的一种,它是薪水的一部分,归属于劳务报酬的范畴。

3、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要求:劳动合同法中“薪水”就是指用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劳动合同书的承诺,以贷币方式立即付款给本企业员工的劳务报酬,一般包含计时工资、计时工资、奖励金、补贴和补助、增加上班时间的薪水酬劳及其特殊情况下付款的薪水等。因此,“奖励金”归属于薪水的构成部分。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要求,用人公司没有权利乱扣或无端托欠员工的薪水。

如果你有没有什么搞不懂的地区,何不向大家的刑事辩护律师开展资询。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