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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性加班加点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2021-05-28 18:18
公司强制性加班加点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企业欠薪、未付款加班工资用的,能够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立即通告企业消除劳务关系,规定企业全额付款加班工资用,而且能够 规定企业付款经济补偿。
员工能够 依规向工作监管部门举报,规定付款托欠的加班工资,或是申请办理劳动仲裁规定付款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书承诺给予劳动防护或是工作标准的;
(二)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
(三)未依规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四)用人公司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要求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员工能够 消除劳动合同书的别的情况。
用人公司以暴力行为、威协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逼迫员工工作的,或是用人公司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员工能够 马上消除劳动合同书,不需事前告之用人公司。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向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二)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员工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并与员工协商一致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三)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四)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五)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 劳动合同书承诺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书的;
(六)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要求停止劳动合同书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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