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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算
2022-07-14 16:39
(一)1.用人公司在放假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付款加班费;休息天用人公司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能够给员工分配调休则不付款加班费,假如不给调休,理应按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200%付款加班费。
2.测算加班费的数量不一定是员工的所有薪水。在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书中对薪水有约定的,按不少于工作合同规定的员工自己所属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待遇明确。劳动合同书中并没有承诺的,可由用人公司与员工意味着根据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确立。用人公司与员工无任何承诺的,按职工自己所属职位正常出勤月薪的70%明确。需要注意是指,要是以上方法明确的加班工资计算数量小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则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测算。
3.估算加班费时,日工资按均值每个月上班时间20.92天换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前提下再除于8钟头。即五一长假期内每天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为:
节假日加班薪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天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0.92×200%
【留意】如今(2008年)国家法定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均值每个月上班时间20.83天
节假日加班薪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天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0.83×200%
4.依据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要求,整体中国公民放假了的国家法定假日为元旦节1天、新春佳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各3天,总共10天,而休息天一般为星期六和周末,即一般常说的休息日。由于国家法定假日和休息天的性质不同,因此加班费都不一样,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要大于休息天的加班费。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要求:员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均值每星期工作中不能超过四十四钟头;用人公司因为制造的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能够增加上班时间,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因尤其状况必须增加上班时间的,在确保员工本身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上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但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
a、计划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150%的薪资酬劳;
b、法定节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200%的薪资酬劳;
c、法律规定休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300%的薪资酬劳。
(三)现阶段,国家规定的员工全年度月平均工作天数和上班时间各自为20.83天宇166.64钟头,员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开展换算。以某员工月职位劳动所得的薪水750元测算,日工资待遇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节加班加点一天(8钟头),该员工加班费计算公式计算为:4.48元×300%×8钟头=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加点二天(每天加班8钟头),该员工加班费计算公式计算为:4.48×200%×16钟头=143.36元。假如员工加班加点,用人公司无法依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酬劳,员工可以向各个劳动监察组织举报投诉。
加班加点怎样“补差价”?
按规定,在假期期内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用人公司,应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付款加班费,不得以轮休等方法替代;在休息天期内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用人公司,能够给员工分配调休则不付款加班费,假如不给调休,则理应按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200%付款加班费。
过年费和加班费在特性上不一样,不可相互之间替代。加班费是对员工休息日的经济补偿金,过年费尽管也归属于薪水的构成部分,但含有福利特性,不用员工给予附加工作中。除此之外,因为加班加点就是指用人公司因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增加的上班时间,因而,在假期过程中,用人公司依据必须分配员工值勤,不可以视作加班加点。
基数怎么计算?
在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书中对薪水有约定的,应按不少于工作合同规定的员工自己所属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待遇明确。劳动合同书中并没有承诺的,可由用人公司与员工意味着根据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确立。用人公司与员工无以上承诺的,按职工自己所属职位正常出勤月薪的70%明确。需要注意是指,要是以上方法明确的加班工资计算数量小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则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测算.计算方法:
节假日加班薪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0.92× 300%
休息天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0.92× 200%
估算加班费时,日工资按均值每个月上班时间20.92天换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前提下再除于8钟头。
附:
有关员工全年度月平均上班时间和薪水换算难题的通告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工作和社会保障厅(局):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3号)的要求,整体中国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先的10天加设为11天。由此,员工全年度月平均规章制度工作天数和薪水换算方法各自调节如下所示:
一、规章制度工作中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内:365天-104天(休息天)-11天(国家法定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内: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内: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中钟头数的计算:以月、季、年工作日内乘于每天的8钟头。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换算
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国家法定假日用人公司理应依规支付工资,即换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去除国家规定的11天国家法定假日。由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换算为:
日工资:月薪收益÷月计薪日数
小时工资:月薪收益÷(月计薪日数×8钟头)。
月计薪日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与此同时废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节月平均上班时间和工资算法:月平均工作天数从20.92天降低为20.83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10)日公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员工全年度月平均规章制度工作天数和薪水换算方法各自做出调节,对于此事,成都市工作和劳动保障局薪水处相关人员表明,新政公布后,员工的加班费将有小幅度增涨。
据介绍,按新《通知》要求,员工全年度月平均工作天数从20.92天降低为20.83天,员工全年度月平均上班时间由167.5钟头变成166.6钟头。
日工资小时工资换算方法
“月计薪日数”是此次通告首次提出的定义,用于测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别名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双休日加班加点双薪恰好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依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国家法定假日用人公司理应依规支付工资,即换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去除国家规定的11天国家法定假日。
由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换算为:月计薪日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薪收益÷月计薪日数;小时工资:月薪收益÷(月计薪日数×8钟头)。
工资2000元 日工资为91.95
据介绍,新《通知》颁布后,广泛员工的加班费将有小幅度增涨,以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待遇为例子,如果一个员工在法定工作日加班加点2钟头,那样他们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为2000(月薪收益)÷20.83(月工作日内)÷8钟头×2(加班加点时数)×150%=36元,而在这之前的加班工资为35.85元,增涨了1角多。如果一个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2个钟头,那样他们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为2000(月薪收益)÷20.83(月工作日内)÷8钟头×2(加班加点时数)×200%=48元,比过去的47.8也只上升了约2角钱。如果一个员工在法律规定节假日加班2个钟头,那样他们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为2000(月薪收益)÷20.83(月工作日内)÷8钟头×2(加班加点时数)×300%=72元,比过去的71.7元增涨约3角钱。
规章制度工作中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内调节前:365天-104天(休息天)-10天(国家法定假日)=251天
调节后:365天-104天(休息天)-11天(国家法定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内调节前:251天÷4季=62.8天/季
调节后: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内调节前:251天÷12月=20.92天/月
调节后:250天÷12月=20.83天/月
一、 个人认为“新优化算法”较大的特点是提出了“计薪日数”这一定义。“计薪日数”担负起新酬测算标准日数的重担,此后结束20.92天即是月平均工作天数也是计薪日数的历史时间。
二、月平均工作日内依据11天国家法定假日调节为20.83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内”的定义,清晰的区分出假期、休假日加班加点的界线,超过工作日内的出勤率要按规定测算加班费。此理念与考勤管理制度联络密切。
三、明确了11天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没有工资的状况将获得减轻。自然21.75天的计薪数量使加班费略微降低。“计薪日数”明确了日工资的测算规范,为薪酬测算带来了强有力的根据。此理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络密切。
四、 综上,hr的薪酬和考勤管理制度在信息上面有了清晰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日内”的前提下依据“计薪日数”明确的日工资待遇来测算薪酬,使hr的工作中进一步获得标准。“新优化算法”的应用性从而获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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