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长期性日夜奋战不付酬劳合法吗

2022-07-14 16:37

在我国《劳动法》第36条要求:“国家实行员工每日上班时间不得超过8钟头,人均每星期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4钟头的工作规范。”第41条要求:“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能够增加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必须增加上班时间的,在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上班时间每日不能超过3钟头,可是每月不能超过36钟头。”除此之外,《劳动法》还对于女职工作了独特防御性要求,即对孕期7个月之上的女工,不能分配其增加运行时间和晚班工作;不可分配女工在哺乳期没满一周岁的宝宝期内增加运行时间和晚班工作。有关增加上班时间应否付款劳务报酬难题,《劳动法》第44条要求:“……(一)计划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150%的薪资酬劳;(二)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200%的薪资酬劳;(三)法律规定假期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300%的薪资酬劳。”因而,长期性日夜奋战不付酬劳是不合法的。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