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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公司不付款加班费的处理方法是啥?

2022-07-13 16:45

一、用人公司不付款加班费的处理方法是啥?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工资用的,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立即通告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企业全额付款加班工资用,而且能够规定企业付款经济补偿。

职工能够依规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规定付款托欠的加班工资,或是申请仲裁规定付款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

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勒令期限付款加班工资;超期不付款的,勒令用人公司按应收额度50%之上100%下列的规范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用人公司未按时全额付款劳务报酬(含加班费)的,职工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并规定用人公司付款经济补偿。

在劳务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公司托欠员工加班费的,职工能够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诉讼,规定用人公司付款加班费,不会受到时效性的限定;在劳务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假如员工主张权利、向相关部门要求权利救济或是用人公司允许付款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二、加班工资应怎么计算?

1、用人公司在节假日日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应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300%付款加班费;歇息日用人公司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能够给员工分配调休而不付款加班费,假如不给调休,理应按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小时工资的200%付款加班费。

2、测算加班费的数量不一定是员工的所有薪水。在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书中对薪水有约定的,按不少于工作合同规定的员工自己所属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待遇明确。劳动合同书中并没有承诺的,可由用人公司与员工意味着根据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确立。用人公司与员工无任何承诺的,按职工自己所属职位正常出勤月薪水的70%明确。需要注意的是,要是以上方法明确的加班工资计算数量小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则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测算。

如果是在分配员工加班加点以后,员工付出了附加的工作的情况下,这时用人公司便是必须给与员工一定的赔偿的,可是如果是分配加班加点的用人公司不付款加班工资,或者不按规定付款加班工资,这时员工也是必须使用法律来保护本身合理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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