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奋战怎样计算工资
2022-07-13 16:43
依据《劳动法》及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要求,用人公司分配员工日夜奋战应依规付款日夜奋战薪水。用人公司拒不支付日夜奋战薪水的,由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勒令付款员工的薪资酬劳,并加急相当于薪水酬劳25%的经济补偿。并可勒令用人公司按相当于付款员工薪水酬劳、经济补偿金总数的一至五倍付款员工赔偿费。付款日夜奋战薪水的规范是:(1)计划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一点),付款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钟头工资待遇的150%的薪资酬劳;(2)歇息日(即星期六、礼拜日或别的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付款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日工资待遇的200%的薪资酬劳;(3)法律规定假期日(即元旦节、新春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及其别的法定节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付款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日工资待遇的 300%的薪资酬劳。经劳动行政部门准许推行综合性计算工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其综合计算上班时间超出标准规定上班时间的一部分,应视作增加上班时间,并应依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付款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薪水。推行不定时工资制度的员工,不实行《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关增加上班时间薪水的要求。推行计时工资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分配加一点的,付款不少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薪水;歇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各自付款不少于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薪水。员工日薪水可统一按职工自己的月工资待遇除于每月规章制度工作天数开展换算。员工全年度月均值工作天数和上班时间各自为20.92天宇167.4钟头,员工的日薪水和小时工资按此开展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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