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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费均值基数是多少

2022-07-12 16:44

一、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费均值基数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费均值数量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加班加点基数理应按照下列方法明确:

(1)依照聘任合同中承诺的员工自己工资待遇明确;

(2)协议并没有承诺的,依照团体合同规定的加班加点基数明确;

(3)聘任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依照员工个人正常的工作劳动所得的薪水明确。

二、加班加点工资怎么计算?

(一)计划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酬劳;

(二)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酬劳;

(三)法律规定假期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结算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酬劳。

三、劳务关系中被托欠加班费的仲裁流程有什么?

1、递交申请报告:被告方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递交书面形式仲裁申请书,并依照被上诉人数递交团本。

2、诉讼审理:监察委员会理应自接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审理或是不予受理的确定。监察委员会确定审理的,理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团本送到被上诉人。确定不予受理的,理应说明理由。

3、开庭审判:仲裁庭理应于开庭审理的五日前,将开庭审理日期、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彼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不予出庭或是没经仲裁庭允许半途休庭的,对申请者依照撤案自立,对被上诉人可以做缺阵裁定。

4、仲裁调解:仲裁庭解决劳务纠纷理应优先协商,在查清真相的前提下促进被告方彼此自行达成共识。协商达成一致的,仲裁庭应该依据协议书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自送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协商未达成共识的,仲裁庭应该立即裁定。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定劳动争议案件,理应自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审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毕。案件繁杂必须推迟的,经审批能够推迟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告方,增加限期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定后理应制做仲裁书送到彼此被告方。双方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期免诉的,裁决书即产生效力。

总的来说,加班费必须依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收入计算,并非我国法律制度统一要求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后,加班工作的估算根据是法律规定的,比如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务必依照员工平常薪资收入的三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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