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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想要“超时加班”公司也违反规定

2022-07-12 16:30

李春云被某诊疗器材厂招收,签署了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书,和别的员工们一样,厂家与她在协议里承诺每日作业12钟头。可是厂家规定员工天天加班.就是这样,李春云每天加班工作中,厂家也按照规定给了她加班工资,但是,半年后,事儿拥有变化,李春云工作的时候常常感到头晕。因此李春云不想再加班了,可是让李春云没有想到是指,厂领导干部回绝了她的需要,还告诉她加班加点是《劳动法》容许的。

上班时间制度是维护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情况下安全生产的关键规章制度。公司让员工超时加班,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样,员工自行超时加班,公司是否有义务呢?

刑事辩护律师提醒:依据《劳动法》的要求,仅有依照法定工作时间规范分配员工工作才算是合理合法、合理的。违背标准规定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及其虽经员工自行的请求超时工作,全是违反规定的,承诺和自行都是没用的。 失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法律法规为根据来确定,而非根据工作合同当事人自行或非自愿。

有关政策法规:《劳动法》第41条要求,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能够增加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1钟头,特殊原因必须增加上班时间的,在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上班时间每日不能超过3钟头,可是每月不能超过36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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