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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年假换三倍工资赔偿”有前提条件
2022-06-30 17:02
邻近年底,许多员工会取出并未假期的年休单,规定企业给与假期,但也有员工以不变应万变,立即规定将年假换三倍工资赔偿。昨日,闵行区市总工会法律部科长尹一强调,要是企业明确提出员工不可以休年假,那样,企业需要依照员工日薪资收入300%的规范并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开展赔偿。若员工不愿意休年假,则只有做为自动放弃,员工不可以规定将年假换三倍工资赔偿。
近期,闵行区有员工和企业来电咨询相关“年假是不是可以换三倍工资赔偿”的难题。尹一觉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用人公司理应确保员工享有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可以分配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自己允许,可以不分配员工休年假,但需给与赔偿。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企业理应按照该员工日薪资收入的300%(包含正常的付款的100%薪水和发放200%的薪水)结算未休年假薪水酬劳。
“显而易见,给与三倍工资赔偿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确因工作需要不可以分配员工休年假的’,假如条件允许,企业需要给员工分配年假。”尹一注重,相反,假如员工因自身原因难休年假,就算工作很忙,也不是员工能够规定三倍工资赔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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