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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员工休年假是顾主法定义务

2022-06-30 17:00

花女性已在一家餐饮店连续工作接近2年。因她上年未休年假,近日规定老总从此给与赔偿,但被老总回绝,原因给自己仅仅个体户,而花女性都没有提起过假期。面临老总的蛮横无理,花女性看起来很无奈。

法律法规人员强调,一方面,个体户的员工也是有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有雇佣关系的个体户的员工连续工作1年左右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另一方面,雇佣工人未规定假期并不等于舍弃。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休年假是通过用人公司积极计划的,是用人公司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并非务必由员工积极申请办理才可以实行。即便员工并没有申请办理,用人公司也应该积极分配,而不可以视作自动放弃。仅有用人公司分配员工休年假,但员工自己同意舍弃,才可以按自主舍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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