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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未休遭辞退该怎么办?

2022-06-27 15:19

签署了3年劳动合同书,在大型商场从业安保工作,该休的假日一天都没休过,对于带薪年假,也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如此,做了还不到2年的时长,用人公司居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近日,群众薛先生向我们述说了他的遭受。

2008年10月,薛先生赶到解放北路一家购物商场从业安保工作,并与大型商场签署了3年劳动合同书。2022年9月,大型商场单方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书关联。薛先生一气之下将大型商场举报到劳动局,规定大型商场付款带薪年假薪水酬劳。尖草坪区劳动监察执法局调研发觉,大型商场层面从来没提示和分配员工休年假,在休假制度中也没对休年假做出要求。劳动局勒令大型商场限期改正,并协助薛先生拿到了年休假薪水酬劳。

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的管理人员提示,2010年即将结束,员工连续工作1年左右的,就可以享有带薪年休假(总计工作中已满1年未满10年,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意20年,年假10天;已满20年,年假15天),企业理应确保员工享有年假。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可以分配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自己允许,可以不分配休年假,但企业理应按照该员工日薪资收入的300%付款年假薪水酬劳。按规定,企业不分配员工休年假又不给年休假薪水酬劳的,收到举报后,有关部门将勒令其限期改正;对贷款逾期不改正的,除勒令该企业付款年休假薪水酬劳外,企业还需要依照年休假薪水酬劳的金额向员工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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