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综合工时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022-06-22 15:25

1、一种是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即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2、另一种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工资的3倍计算。

3、“综合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经批准,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4、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个具体的工作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在设定的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5、换而言之,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为多长,只要在批准的计算周期内总工时不超出标准工时的,既不视为加班。

6、另外,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必须报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无效。

扩展资料

一、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工作日的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2)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3)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