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法定工作时间给予正常的工作 薪水不能小于最低水平

2022-06-17 16:45

  杜晓芬:同乡详细介绍我去一家洗浴会所做搓背,去时老总说包吃包住,但沒有基本工资,从搓背收费标准中拿分为,有时候我的月收益仅有1000元上下。听闻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1560元,我想问一下:当我的收入小于1560元时,我能不能规定老总按1560元向我付款薪水?

  杨雪峰:《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要求: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公司工作中,企业支付给劳动人民的薪水不能小于当地要求的最低工资。员工本人薪资小于最低工资的,公司需要立即补充。第五条:推行计件或是抽成薪水等工资形式的,务必开展有效换算,其对应的换算额不可小于最低工资。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本市最低工资由每月不低于1400元调节到每月不低于1560元。推行计件方式的公司,要经过公平商议有效明确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价格,确保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给予正常的工作的条件下,劳动所得薪水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因此,假如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给予正常的工作,公司向您付款的薪水理应不可小于1560元。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