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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测算综合工时制的适用

2022-06-15 17:21

  综合性测算上班时间就是指各自一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时间,总数测算上班时间,但其均值日上班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于法定标准时长基本一致。

  什么岗位比较合适选用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呢?

  劳部发[1994]503号文档第五条强调:“公司对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即各自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时间,综合性测算上班时间,但其均值日上班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上班时间基本一致。(一)交通出行、铁路线、电力、船运、航空公司、水产业等领域因其工作内容独特,需持续工作的员工; (二)地质环境及网络资源勘查、工程建筑、产盐、制糖业、度假旅游等受时节和自然条件限定的行业领域的一部分员工;(三)别的合适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员工。”

  《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第六条要求:“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适用从业以下技术工种或是职位的工作人员:(一)因工作内容需持续工作的;(二)生产运营受时节及自然条件限定的;(三)受外部原因危害,生产制造目标不均衡性的;(四)因员工家中距工作中地方较远,选用集中化工作中、集中化歇息的;(五)推行倒班工作的;(六)可以按时集中化分配歇息、假期的。”

  不难看出,岗位只需满足以上标准,用人单位就可以和员工达成一致建议后到工作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有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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