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孕妈妈孕期检查不被算是工作时长,该怎么办?

2022-06-15 17:20

张某是某制衣厂员工,彼此签属的工作合同约定推行劳动定额规章制度,超预算定额达到目标可获得奖励金,小于预算定额则扣取薪水。后张某孕期,因必须按时到妇幼保健医院做孕期检查,消耗了3天工作时长。制衣厂将张某孕期检查的时长算是病事假解决,但没算是工作时长,所以劳动定额不可以降低,如没完成劳动定额则将被扣罚薪水。张某多次规定领导干部降低其劳动定额,均被拒绝,张某应该怎么办?

张某所属制衣厂的做法是失误的,理应依规进行改正。

孕妈妈孕期检查应计为工作时长。1998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第3款要求,孕期的女工在工作时长开展孕期检查,理应算是工作时长。1989年1月20日社会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要求,为了确保孕妈妈和宝宝的身心健康,应按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做孕期检查,女职工孕期检查应按出勤率看待,不可以按病事假、事假、旷职解决。对生产制造第一线的女工,要相对应地降低生产定额,以确保孕期检查时长。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