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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与加班工资

2022-06-14 16:56

推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是不是有加班工资呢?

2003年4月1日执行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要求:“经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准许推行不按时工作时间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假期节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此条第(三)项(即分配员工在法律规定假期传统节日上班的,依照不低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标准工资的300%付款薪水)的要求付款薪水。

换句话说,推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仅有在国家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中时,才有加班工资。因而,依照不定时工作制的计薪方式测算薪水的员工即使八小时之外请求超时工作中,但除开国家法定假日里的上班时间外,是不可以规定企业付款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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