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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力标准化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的通告
2022-05-30 16:30
为提升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员素养,标准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中,加强电力行业规范化管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订了《电力标准化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并于3月22日以标综[2004]5号文给予下发,并自印发生效日执行。其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电力工程规范化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提升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员素养,标准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中,加强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中专业技能培训,依据在我国规范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实质及其电力企业规范化管理方法的规定,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员就是指企业标准体系管理者、电力工程协会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相关国家标准化技术性协会委员会、领域规范化技术性协会委员会及规范关键起草人等。
第三条 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员应接纳规范化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培训,了解在我国规范化的政策方针,把握规范化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国家标准机构和主题活动情况等。
第四条 电力工程规范化专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包含:
(一)在我国规范化相关法律法规及体系管理;
(二)规范化基础知识;
(三)电力行业标准化专业知识;
(四)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保护协议书(WTO/TBT);
(五)企业标准体系专业知识和工作职责;
(六)国际海事组织和海外规范化活动介绍。
第五条 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中专业技能培训的执行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范化核心实际机构,依照统一安排、统一教材内容、统一考评的标准分期付款开展。
第六条 电力工程规范化工作员经学习培训考试通过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一授予《电力行业职业培训证书》(下称《证书》)。
第七条 《证书》是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具有电力工程规范化岗位专业技能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八条 《证书》推行统一序号和报备规章制度。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期满应做好复诊换领。
第九条 专业技能培训认为理事单位服务项目为服务宗旨,不因获利为目地,以班养班、确保学习培训品质为标准。
第十条 本方法自公布生效日执行。
第十一条 本方法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范化核心承担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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