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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能不能劳务派遣?
2022-05-27 16:31
一、雇工能不能劳务派遣?
雇工并并不是劳务派遣。因雇工签署劳务合同的,并不产生劳务关系,而劳动派遣是属于劳动合同书用人形式的一种填补,是属于劳务关系,因此用工合同并不是劳动派遣。员工在做聘请运动中致人伤害的,顾主应该承当承担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过失致人危害的,理应与顾主担负连同承担责任。顾主担负连同承担责任的,可以向员工追索。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特征是啥?
劳动派遣具备以下特点:
(一)员工的聘请和应用相分离。这也是劳动派遣的最本质属性.在一般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立即聘请和应用员工,并向职工付款薪水酬劳,而在劳动派遣中,员工尽管与劳动派遣企业确立劳务关系,但实际上应用员工的则是用人企业。
(二)劳动派遣中具备三个行为主体。因为劳动派遣中聘请与应用员工的行为主体相分离,在劳动派遣联系中出现三个行为主体:劳动派遣企业,员工,具体用人企业。三个行为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法规。一般而言,世界各国劳动合同法都要求劳动派遣企业与用人企业对员工独立或连同担负一般劳务关系中的顾主责任。
(三)劳动派遣联系中存有一组合同书。在其中一个是劳动派遣企业与被外派员工中间的劳动合同书,另一个是劳动派遣企业与用人企业间的劳务外包协议书。
三、用工合同必须彼此执行的责任有什么?
(一)实行我国工作规范,给予对应的工作标准和安全生产;
(二)告之被外派员工的工作标准和劳务报酬;
(三)付款加班工资、奖金,给予与岗位有关的福利工资待遇;
(四)对待岗被外派员工开展岗位所必不可少的学习培训;
(五)持续用人的,推行正常的的薪水保障机制。
用人企业不能将被外派员工再外派到别的用人单位。
假如彼此组成的是雇工,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一样的定义。但要留意的是,即使彼此组成的是雇工,也是必须彼此签订一份公共合同书的,而且用工合同中的各种协议和信息也是必须在彼此达成一致建议的情形下能可以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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