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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积金怎样结息和计算利息

2021-05-14 15:52

  简单而言,公积金便是公司为员工出示的住宅福利工资待遇。那麼,2016公积金怎样结息和计算利息?我梳理了有关法律法规,请阅读文章下边的文章内容掌握。

  计算方法:

  劳动所得定期利息=按时一部分储蓄账户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

  活期利息=定期进帐金额×日数×定期年化利率/360天

  公积金的会计期间为当初的7月1日——第二年的6月30日,每一年6月30日开展结息。

  具体举例说明:

  例如,一员工自2011年9月逐渐缴住宅交个人公积金,月缴费额为五百元,再加上企业的五百元,每月进到账号内的账户余额有一千元,至2012年6月30日清算时,该员工公积金账号内有账户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那时候的活期存款利率0.4%计算利息:当初的贷款利息:10000*(0.4/100 /12*10个月)=33元,当初的等额本息贷款:10000 100=10033元

  2011年7月——2012年6月,该员工持续缴纳的12个月,月交额或是五百元,再加上企业的五百元,每月仍为一千元,2013年6月30日个人公积金结息时,账号内的账户余额为:去年10100元,当初10000元。

  交易方式第一步:去年的401两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年利率(2.85%)计算利息:10033*(2.85%)=285.94元(贷款利息),等额本息贷款和为:10033 285.94=10318.94元;

  第二步:当初的4800元按活期储蓄年利率(0.5%)计算利息:10000*0.5%=50元(贷款利息),等额本息贷款和为10000 50=10050元。至2012年 6月30日,该员工公积金账号内的账户余额为:10318.94 10050=20368.94 元。这20368.94元在2013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年利率计算利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费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那时候发布的活期存款利率结息。

  梳理:

  6月30日是结息点,在这个结息点以前不满意一年的依照定期测算贷款利息,满一年的,依照3个月定期利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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