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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积极离职补偿吗?

2022-05-18 18:05

一、合同工积极离职补偿吗?

一般员工主动提起离职是并没有赔偿的,可是被迫辞职的以外。属于下列员工迫不得已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用人单位需付款经济补偿金,以本人原因离职的并没有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定给予安全生产或是工作标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全额付款劳务报酬,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小于本地最低工资付款员工薪水,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未依规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5)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劳动者权益,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6)用人单位以诈骗、威逼的方法或是趁人之危,使员工在违反真实性含意的情形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书,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行为、危害或违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迫使工作,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8)用人单位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二、员工辞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提出:企业及员工均有权利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 达成一致:彼此在自行、公平商谈的基本上达成一致建议;

3、 工作交接:用工单位分配员工按照有关要求申请办理工作交接;

4、 清算薪酬和经济补偿金:在员工申请办理结束工作交接后,财务部理应清算并付款该员工的薪酬;如是企业方明确提出终止合同,还理应清算并付款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5、 劳动合同解除:进行以上步骤后,劳动合同书按彼此承诺消除;

6、 出示离职证明: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管理科出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实,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档案资料和社保关联迁移办理手续;

7、 报备:对消除的劳动合同书的文字书稿及原档案资料开展报备,最少储存二年归档。

员工积极辞职,不可要求经济补偿,员工不愿做了,可以跟企业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愿再次聘请员工,还可以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以后,要跟另一方商议达成一致建议,申请办理工作交接办理手续,社保转移手续,档案资料迁移办理手续,出示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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