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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年尾大红包”不可以抵加班费

2022-05-07 16:56

  元旦节、春节长假加班费该怎么计算?近两天,“加班加点族”逐渐关注这个问题。

  元旦节之后,有一部分企业以“年尾大红包”的类型来抵冲给国庆假期加班加点员工的加班费。对于此事,上海工作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告知新闻记者,企业派发加班费不可小于最低工资,年终分红不等于加班费。

  那麼,新春1月1日、2日、3日工作的加班费又该如何来测算呢?上海工作监管部门的工作员强调,用人单位凡在1月1日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应依照不低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薪水的300%付款加班费;1月2日或3日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可以给员工分配调休而不付款加班费;假如不给调休,则应当不低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薪水的200%付款加班费。

  一样,即将来临的春节长假,法定节假日一般为三天。上海工作监管部门的工作员强调,如果是加班加点不满意一天的,可以利用将月工资换算成钟头薪水的方式 实现测算加班费。例如一名员工正常的出勤率的月薪收益为1000元,其法定节假日的钟头加班费理应为1000÷20.9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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