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
2022-05-06 16:27
我在2007年6月13日逐渐在深圳民兴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签的劳动合同书基本工资是750元。我的薪水是倒计时的,8钟头薪水40元,但(平常,周六星期日,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仅有6元8角、8元8角、13元,也没有做到法律法规的1点5倍,2倍,3倍的规范,加班加点時间都超出100好几个钟头。2008年7月逐渐8钟头薪水45元,2008年10月逐渐8钟头薪水50元,加班工资却一直都没提升。(我有工资条可以证实)二、每到国家法定假日(元旦节,新春佳节,五一,十一......)放假了 也没有基本工资 。 我想问一下加班工资是以劳动合同书的基本工资为测算规范,或是以基本工资为测算规范呢?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追讨我的加班工资呢?假如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规定企业付款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呢?感谢! 你能向劳动仲裁单位报请诉讼,规定企业赔偿托欠你的加班工资以及他应当付款的花费.提议当众资询本地刑事辩护律师或委托律师代理商劳动仲裁处理。加班费是以标准工资为数量测算,假如承诺的标准工资小于最低工资标准得话,以基本工资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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