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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计件工资制付款加班工资
2022-04-28 16:02
推行计件工资制付款加班工资
2008年9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管理社保部劳务关系司厅长邱小平和政策法规司副处长芮兴华接纳中国政府网采访,就“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维护员工合法权利”与网民互动交流。
第一,推行计件工资制的公司,在进行计件工资预算定额后,分配员工加班加点的,公司也理应依规付款加班工资。依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推行计件的员工,在进行计件工资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后,由公司单位分配增加运行时间的,应各自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价格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第二,劳动定额规范理应合理合法。在我国《劳动法》第37条要求:“推行计件工资工作中的员工,公司单位需要依据婚姻法第36条要求的工资制度,有效明确其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酬劳规范”。《劳动合同法》第4条要求,公司单位在制订涉及到员工合法权益的劳动定额管理方法等管理制度或经济责任审计时,理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整体员工探讨,与公会或职工监事公平商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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