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上年毕业于湖北省一所一般学校,今年过年之后赶到北京市,3月1日逐渐到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中,他的工作任务便是拉广告。
他3月1日进该文化传播公司,3月3日宣布与企业签订合同,实习期3个月。合同条款,实习期标准工资600元,到实习期才行,合同价没满2万余元的最终一名,企业将解雇。
王玉进企业2个礼拜就签署了一份合同书,是江苏省某集团公司8000元的广告费。企业要求本人提变成7%,换句话说他应当抽成560元。企业要求,抽成是隔月的25号发。他与江苏省某公司的协议是3月份签署的,那麼他的抽成5月25号才可以拿。
王玉是4月30号被公司辞退的,与此同时解雇的也有此外好多个员工。30号那一天企业给他清算了当月薪600元,他那时候向企业老总要560元抽成,老总说企业每个月的25号才发抽成,你到下月25号再快来。
5月25号,王玉赶到企业找到老总,老板告诉他实习期沒有抽成,仅有标准工资600元。王玉强词夺理:“你那时候早已说好了有抽成,如何又没了?”老总说他那时候不清楚,认为实习期也是有抽成,但管理制度上说沒有。王玉说你做为老总都搞搞不懂,我当作一个新员工更不太可能搞清楚,更何况企业从未和大家讲过这一点。她们谈了很长期但老总一直推诿,老总说他不可以违反原则,得和企业别人商议。之后老总取出300元为他,说当一个好朋友帮他的,王玉不必。最终老总使他留个电話说到时与他联络,王玉干了妥协。
王玉等了几日老总也没与他联络,他5月31号又来到企业,老总此次一口气很强势,说些什么也不给,王玉说你将管理制度拿出来,假如明确规定实习期沒有抽成我一句话不用说就离开,老总不愿拿。王玉找装修公司好多个员工掌握过,企业实习期是有抽成的,换句话说王玉应当取得560元,而且他还认识到,企业之前解雇的员工都被老板以实习期沒有抽成的原因拒绝给予抽成。
王玉对小编说:“560元钱并不是许多但也不少,最主要的是那样的真相在令人气恼。作为一个异地工作的人而言,再累再难也不害怕,但我们不能承受的是自身的合法权利被侵犯。“
有关实习期抽成的问题,在王玉与企业签署的协议中并沒有谈及,可是在他刚进企业及其之后被公司辞退时,老总一直认可有抽成,而且出不起管理制度中有“实习期沒有抽成“的直接证据,而王玉的朋友也证实实习期是有抽成的。王玉可以向监督中队检举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认为自身的合法权利。新闻记者在这里提示新入企业的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有关工资待遇写到合同书中,那样一旦产生纠纷案件,可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