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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放假安排

2022-04-27 16:28

  据中国政府网信息,国务院发布有关2011年一部分放假安排的通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有关2011年一部分放假安排的通告

  国办发明电〔2010〕40号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办公厅中央部委、各各部委: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尽早科学安排国家法定假日度假旅游、道路运输、生产运营等相关工作中,经国务院办公厅准许,现将2011年元旦节、新春佳节、清明时节、五一劳动节、端午佳节、中秋佳节和国庆放假补休时间的活动安排通告如下所示。

  一、元旦节:1月1日至3日放假了公假,共3天。

  二、新春佳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了补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天)、2月12日(星期六)工作。

  三、清明时节:4月3日至5日放假了补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工作。

  四、五一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了公假,共3天。

  五、端午佳节:6月4日至6日放假了公假,共3天。

  六、中秋佳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了公假,共3天。

  七、十一国庆:10月1日至7日放假了补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天)工作。

  国家法定假日期内,各地区、各单位要妥当分配好值勤和安全性、护卫等工作中,遇有重要紧急事件产生,要按照规定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理,保证广大群众和谐平安度过传统节日假日。

  国务院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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