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
(一) 对外开放大城市补助
1. 补贴范畴
1998年7月31日在籍的所有企业员工。
2. 补助标准
对外开放大城市补助标准为每个人每个月不超过35元。公司可依据经济收益情况和资产付款工作能力,独立明确派发的主要规范,企业亏损暂缓执行。待经济收益转好,具备付款工作能力时再实行。
3. 执行時间:1998年8月1日。
4. 对外开放大城市补助所需资产从企业成本中税前列支。在其中推行工效挂钩和\"两小于\"方法的公司,1999年核增职工薪酬数量。
5. 推行对外开放大城市补助,各公司应填写《企业职工实行开放城市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市属企业报主管机构(企业)核查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审核;区(市)属企业报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审核,报市人力资源保障报备。
6. 外资企业员工是不是推行对外开放大城市补助,由公司独立明确。
[参照原青岛劳动部门、市财政局《关于对企业职工实行开放城市补贴的通知》(1998年10月16日 青劳[1998]175号)]
(二) 员工书籍补助金、洗现费和交通费
1. 补助标准
书籍补助金每个人每个月15元;
洗理费每个人每个月男15元,女17元;
交通费每个人每个月10元。
2. 调节后的三项补助从1994年1月1之日起实行。公司应本着自愿原则的标准,经济收益好的,可以实行以上规范;经济收益差的公司,待提高产量,有付款功能后再实行。
3. 公司退休、退休职工可参考在职人员员工的规范和方法提升书籍补助金、洗理费和交通费,并从1994年5月1之日起列入社会统筹。
4. 企业员工调节书籍补助金、交通费提升的工资额,核入1994年\"工效挂钩\"和\"职工薪酬承包制\"的职工薪酬数量;调节洗理费提升的额度,在员工福利费中税前列支。
5. 公司调节三项补助要填写《青岛市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图书补助费、交通补贴和洗理费标准花名册》和《青岛市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图书补助费,交通补贴和洗理费标准审批表》,市属公司(合单列市公司)报监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企业员工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审核,退休人员报公司所在城市社保单位审核,并申请办理核增统等花费办理手续;区(市)属企业报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审核。各公司要将审核表抄报平级行政机关报备。
6. 外资企业可参照执行。
[参照原青岛劳动部门,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图书补助费、洗理费和交通补贴费标准的通知》的通告(1994年4月1日 青劳[19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