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调节水电工程、送变配电公司流动性工程施工补贴

2022-04-24 16:47

    (一)推行范畴和规范

    凡从业水利工程、水电安装基本建设的流动性施工方的员工,在作业期内均可依照员工具体出勤率日数计发工程施工补贴,津贴规范每天每人5.3元。

    (二)管理规定

    1、员工离去施工工地不可发送给工程施工补贴,工程施工补贴不可以与出差补贴再发。

    2、调节补贴所提升的花费,可以纳入工程成本,并相对应调节工程概预算计取规范。

    3、要严格执行劳薪字(1993)5号文档和文中要求申请办理,不可不断扩大和自主提升补贴规范。

    4、调节后的移动工程施工补贴规范自文到之日起实行。

    [详见山东劳动厅、财政厅、水利厅、 中华人民建行山东支行分享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中华人民建行《关于调整水电、送变电企业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复函》的通告(1993年6月22日鲁劳发[1993]253号)]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