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lsxhj2001问:
我觉得请问一下,高温费派发是否大家我国申请强制执行的?是否对不一样的公司有不一样的规范?现在我一家外资公司,他的标准规定多少钱?感谢。
回应:
高温费并并不是我国强制性规定公司派发的劳务报酬內容,实践活动中大家需看公司的管理制度有没有相近要求,如果有那样的工资待遇要求,则公司应当派发。
在劳动合同法理论上,劳务报酬包含薪水、商业保险福利、安全生产三大块。针对薪水,国家规定不论是全日制工或是钟点工,都不能少于本地的基本工资水准。商业保险福利中,我国针对社会发展保费、公积金花费的交纳作了强制要求,无论是不是签订合同,是不是在实习期,都需要为员工交纳以上花费,大家别名四金。如今公司中实习期不交四金的情形较为广泛,有关这一点,可以参考 网专题讲座文章内容:《HR误区一:试用期后再补交社保》,在这里不会再反复表述了。除此之外法律法规也有一些针对女工及童工的福利工资待遇要求。
安全生产一块是非常灵便的一块內容,一般而言,安全生产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作的要求:“公司单位务必为员工给予符合我国要求的工作安全标准和必不可少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业有职业病工作的员工理应按时开展健康体检。”换句话说公司应当维护职工的安全可靠和环境卫生,因此才会出现安全生产这一块。可是安全生产通常是公司以物的方式反映的,例如,公司派发工作胶手套、安全帽、工作服装等,也有一些公司则会按时派发清洁用具。自然那些都以必需为前提条件,举例来说,如果是公司办公室文员工作,就无须发安全帽。
再看高温费,一般高温费是现金的方式。它的派发并不给予员工安全性和环境卫生,其功效主要是给与在天气炎热工作的员工一点激励,尤其是一些在中央空调工作环境的员工,更是如此,终究工作一直要上的,这本来便是员工的责任。假如公司感觉必须激励的,则会派发,相反则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