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推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审核。
二、申请办理內容
(一)申请办理范畴
地市级国有制及国有控股公司、市区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公司有企业营业执照;
2、主体资格资格证书;
(三)申请办理时要给予的原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2、生产运营一切正常的证明文件;
3、公司推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书面材料,确立推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技术工种、职位工作人员范畴。
(四)申请办理期限
接到公司提起的书面材料开展审查后,15个工作中日内给予审批
三、申请办理组织
重庆工作和社会发展障局薪水处
筹办组织及承办人:李杰贵、周蜀生、田庆丰
责任者:张永祥、方扬
办公室地址:渝北区人民东路13号,市人力资源保障大厦6032号屋子
邮编:400015联系方式 63850037(发传真)
四、收费标准状况
不收任何的花费
五、营业时间:
冬天营业时间:早上9:00—12:30,中午13:30—17:30;
夏天营业时间:早上8:30—12:30,中午14:00—17:30。